您当前的位置:周口公安网 >> 公安资讯>>警方提示>> 正文内容 【字体: 打印文章
货车拉人绕过交警“卖”给客车超员 “双赢”司机双双被罚
作者:     来源: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0年06月28日    阅读数:

 

  一辆中型货车与途经的大巴车达成“协议”,专门在高速路口附近揽客,然后在服务区将乘客送给大巴车,并以每人5元的价格向大巴车收取“人头费”。这样,客车不仅能逃脱高速路口执勤交警的登记检查,还增加了客源,“想拉多少就拉多少”。627日,俩“共赢”司机的这一行为被周口高速交警逮个正着(如图),货车司机被记3分、罚款1500元,客车司机被记12分、罚款1500元。高速交警提醒广大乘客,出门在外,安全第一,要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、不具备营运资格的车。


上一篇:交警提醒高峰时期尽量绕行
下一篇:没有了!

5名“油耗子”落法网
家长抡锤怒砸老虎机 沙北警方公开销毁49台
我市成立首个校园保安大队 40名专业保安上岗守卫校园净土
周口巡特警校园护航
Copyright 2008-2009 Zkga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
周口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:0394-8122273 地址: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西路1号
豫ICP备09003893号 浏览本站建议使用IE6.0及1024*768分辨率